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銅陵市郊區顯化河山洪溝防洪治理護坡工程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銅陵市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銅山鎮顯化河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立項的批復》郊發改〔2023〕25號
1.4 招標人:銅陵市郊區銅山鎮人民政府
1.5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9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1.11 定標方法:本項目不采用評定分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銅陵市郊區顯化河山洪溝防洪治理護坡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JSZB2025037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JSZB2025037
2.5 建設地點:銅陵市郊區銅山鎮
2.6 建設規模:銅陵市郊區顯化河山洪溝河道清淤,土方開挖,新建預制塊護坡等。
2.7 合同估算價(最高投標限價): 556136.39元。
2.8 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清淤,土方開挖,新建預制塊護坡等。
2.10 項目類別:農業工程
2.11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若聯合體投標,各方均須具備)資質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投標人財務要求: 無;
3.1.3 投標人業績(若聯合體投標,任何一方具有均可)要求:無 ;
3.1.4 投標人信譽要求:無;
3.1.5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1.6 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技術負責人須具備人社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1.7 其他要求:無。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情形。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招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起始為公告掛網時間,終止為開標時間。
4.2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攜帶報名資料到領取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金泰廣場副樓四層)領取。
4.3潛在投標人持本公司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報名;所有招標內容均以網站公布的該項目招標公告、補充公告為準,潛在投標人自行查看,如因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責任自負;招標文件如有修正,將在該網站公布,與本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3 招標文件價格:0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5年12月19日09時30分(詳見網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紙質版投標文件。
6.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綜合評分)。
8.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5年12月19日09時30分。
8.2 開標地點: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金泰廣場副樓四層)。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銅陵市郊區銅山鎮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對本項目存在異議或質疑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提出。
10.1 招標人
招 標 人:銅陵市郊區銅山鎮人民政府
地 址:銅陵市郊區文明路與桃園路交叉口
郵 編:244000
聯 系 人:余先生
電 話:13866852558
10.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金泰廣場副樓四層
郵 編:244000
聯 系 人:俞先生
電 話:18956247978
11. 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11.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可通過書面形式提出遞交異議。
11.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 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以書面形式向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11.3 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見招標公告第 10.1 款和第 10.2 款。
12. 其他事項說明
12.1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關聯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本項目無投標保證金。